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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CNAS认可实验室监督员应如何设置

分类: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2-04-27 9312次浏览

CNAS认可实验室监督员应如何设置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

CNAS认可实验室监督员应如何设置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6.2.5规定,实验室应保存“人员监督”的相关记录,并在CNAS-CL01-G001:2018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中进一步明确,实验室应关注对人员能力的监督模式,确定可以独立承担实验室活动人员,以及需要在指导和监督下工作的人员。负责监督的人员应有相应的检测或校准能力。

人员监督主要指人员“初始能力”的监督,尤其是对新员工、新授权之前、开展新项目前或容易出错的人员的能力监督。

质量监督员任职要求1.懂得检测的目的2.懂得检测方法和程序3.懂得检测结果的判断。

监督员要对某次监督那次的工作内容负责是肯定的,但是不必要对整个监督领域负责。对他监督的范围负责即可。

CNAS认可实验室应设置覆盖其活动能力范围并具有专业熟练技能的监督员,监督员应按程序,以便于操作和有效的方式对上岗前的人员能力进行监督。人员监督结果是被监督人员能否授权上岗的依据,也是人员培训需求的输入,监督记录予以存档。监督员应由熟悉各项检测或校准的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担任。